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根据财政、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,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。

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: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;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,实行属地管理;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;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。

2022年西安职工医保缴费时间?西安职工医保缴费有单位经办人负责,在岗职工无需操作,最新一次公布缴纳时间为9月,从8月开始转为正常时间,详情见正文。

关于缴纳2022年6月、7月、8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

一、时间安排

7月2日—3日全市统一核定6月的职工医保费用(即做账期号为202206)。7月4日—7月15日各单位可以办理7月份的增减变动业务(即做账期号为202207,新增续保的人员7月需要缴费,停保的人员7月不缴费);

7月16日—17日全市统一核定7月的职工医保费用(即做账期号为202207)。7月18日—7月31日各单位可以办理8月份的增减变动业务(即做账期号为202208,新增续保的人员8月需要缴费,停保的人员8月不缴费);

8月1日—5日全市统一核定8月的职工医保费用(即做账期号为202208)。8月6日—8月31日各单位可以办理9月份的增减变动业务(即做账期号为202209,新增续保的人员9月需要缴费,停保的人员9月不缴费)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各参保单位只能根据核定金额(不能多缴或少缴)按照时间先后顺序(有多个月份欠费的要从最早的欠费月份开始)进行缴纳。

原各单位账户的待转金,生成征集信息时系统会自动抵扣余额,将差额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。参保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“社保费管理客户端”软件“特殊缴费申报”模块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用。

如果发现缴费数字有误,切记不要盲目缴纳,待和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对账完毕后再继续缴纳。

*温馨提示:

8月1日开始,西安市医疗保险征缴业务转入正常周期。如无特殊通知,每月1日—5日进行西安职工医保费用批量核定。6日至月底最后一天,医保经办大厅和公共服务平台均可正常办理增减变动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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